公司公告
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
2012-08-27股票代码:000988 股票简称: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:2012-35
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
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称:“公司”)于2012年8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“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的通知”。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。会议应到董事9人,实到6人;董事刘大桥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到会,委托董事童俊代行表决权;独立董事
会议由董事长熊新华先生主持,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,形成如下决议:
一、 以9票赞成,0票反对,0票弃权,审议通过了《2012年半年度报告》及《摘要》。
具体内容详见8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《2012年半年度报告》及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》,公告编号:2012-38。
二、 以9票赞成,0票反对,0票弃权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》。
同意提名蔡学恩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。(个人简历附后)
公司独立董事吕卫平、杨海燕、骆晓鸣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。
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同日已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(2011年修订)》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,并在指定媒体披露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公告》,公告编号:2012-36。
三、 以9票赞成,0票反对,0票弃权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》。
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《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》,公告编号:2012-37。
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○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
附件:蔡学恩个人简历
蔡学恩,男, 48岁,本科,获法学硕士学位,2010年7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;2008年 10月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;历任武汉市得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,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;现任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,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。
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;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;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;与持有华工科技5%以上股份的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;具备《公司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。
e-mail:cxeexe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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